老公
生日快樂
上週五是我先生信一的 40歲生日。
與信一相識結婚,這是我們在一起後,
他的第14個生日,也是第一次,我不在他身邊慶祝。
四十不惑之年,他最大的改變,
大概就是他選擇了在生日當天,
單獨飛回上海工作,簽下一個重要合約,
並且和投資人見面、跟公司同事開會,
順便慶生。
大家都知道,信一是出名的工作狂。
去年信一生日時,
因為不知道送他什麼禮物,
我曾經寫了這麼一段話
「人家都說生日禮物要送對方喜歡的事物,但是他的興趣是工作,難不成要送他去工作?」
一語成真,今年果然送他去工作了。
那天一大早我帶著小孩回臺北,
女兒很難過的問我
「爸爸為什麼不跟我們一起過生日呢?」
我解釋
「因為爸爸有很重要的工作啊!」
女兒無法理解的說
「可是我們也很重要啊!」
我接著補充
「爸爸很喜歡工作,
我們讓爸爸在他生日時做他想做的事,他會很開心的!」
以為這樣就可以安慰女兒,
沒想到她卻哽咽地說
「爸爸不喜歡我們,比較喜歡工作嗎?」
你愛事業勝過愛我,是嗎?
這個抉擇問題,
是多少職業父母心中揮之不去的痛,
是多少女人在無數的夜流著淚問另一半的話,
卻也是你我都心知肚明,
明知它們無法比較,卻非要鑽牛角尖的一個無底洞。
我不是沒有放棄過。
有一次我們為了工作與家庭之間的權衡,吵到不可開交,
也許是因為他的話語真的太傷人;
也許是因為他一語道破了無奈與現實;
像泄了氣的皮球,
我哭紅了雙眼告訴他,
我放棄了,請他放手別再逼我。
但是他不肯放,
就像他那霸道的個性一樣,
手,死命握著不放。
我可以什麼都不要,
但是我不會讓妳走。
原來,
你 林信一也會為了美人而棄江山。
如果當我還年輕,還有著少女愛情夢,
你這一句江山不換,
我該有多感動。
但我不願也萬萬不能當紅顏禍水,
而讓你捨棄江山。
原來你的四十不惑,也讓我終於明白,
愛是當你豐富羽翼時,
我能放手讓你飛出去展翅翱翔,
成為你的順風,
成全你的一片天空。
因為從我們創業的第一天開始,
你便再也不是我一個人的。
是的,我委屈,
因為我愛你而委屈求全。
希望你永遠記得,
我不求在你人生中的第一順位,
只求我在你的生命中,
至關重要。